核心提示
湖南應從堅持法治引領、完善平臺支撐、鼓勵場景開發、落實全程監管四個維度,釋放公共數據要素紅利,實現數據賦能發展。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培育全國一體化技術和數據市場”。公共數據是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法履職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采集和生成的數據,是數據要素中的基礎性資源,蘊含著巨大的價值聚合能力和公共應用潛力。
合理共享利用公共數據,是激活數據要素市場、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助力公共服務升級進而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關鍵。《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強調,要推進實施公共數據授權機制,加強匯聚共享和開放開發,強化公共數據的統籌授權使用和管理。近年來,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市通過探索試點,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模式。湖南應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釋放公共數據要素紅利,實現數據賦能發展。
堅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法治引領
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推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必須堅持法治引領和制度先行,營造機會公平、程序公正、安全有序的運營環境。
完善制度體系,增強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規范供給。積極對接中央立法與政策要求,充分結合我省實際,加快制定湖南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條例、公共數據資源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主要內容應包括:合理界定公共數據開放利用范圍,建立公共數據資源標準,明確授權運營機制,落實安全監督責任;依法構建數據資產化評估和運營規則,推進“無償與有償相結合”的雙重運營機制,鼓勵服務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有條件無償使用,推進助力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多元化有償利用;分類保障公共數據持有者、運營者和加工者的合法權益。
規范主體資格,保障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程序公平。確定公正合理的運營準入條件,從技術水平、管理能力、運維保障水準、場景應用可行性四個方面綜合考察申請主體能力;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評選等程序方式,確保對所有申請主體一視同仁;根據“誰許可、誰監督”原則,對授權運營開展常態化監督;遵循“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要求,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不受侵犯;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科學制定執法裁量基準,在規則范圍內鼓勵突破創新;完善退出機制,對于依法終止或退出授權的運營主體,須及時關閉其公共數據訪問權限,責令限期銷毀其掌握的公共數據。
完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平臺支撐
公共數據資源的供給質量和平臺支撐水平,是決定授權運營能否釋放公共數據要素價值的重要前提。《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構建統一規范、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國家公共數據開放平臺”“有序推動公共數據開發利用”。
構建標準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體系。應遵照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對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提出的標準化要求,從組織協調、標準設置角度筑牢公共數據底座,奠定授權運營資源基礎。通過設立“公共數據質量專班”等組織機構,推進省、市、縣公共數據資源體系一體化建設,確立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質量標準;按照“一數一源、多元校核”原則,明確數據采集、處理、匯聚規則,建立動態更新的公共數據分類目錄,便利數據歸集管理;推行“公共數據專員”工作機制,開展公共數據內容登記和常態化數據質量評估,保證公共數據匯集的全面性、完整性、可信度。
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共享平臺。根據《2023中國地方公共數據開放利用報告(省域)》統計,湖南公共數據平臺在準備度、服務層和利用層指數上仍存在較大提升空間。應依托“湖南政務大數據公眾門戶”,充分整合國家超級計算長沙中心等省內算力資源,加快建設與省、市、縣公共數據資源體系相匹配的統一公共數據平臺。以自然人、法人、宏觀經濟、空間地理四大基礎庫為底座,持續整合住房、交通、文旅、市場監管、商貿流通等領域公共數據內容。發揮共享平臺資源利用效能優勢和中樞功能,為授權運營開辟專區專域,實現數據共享開放與開發利用的并行管理。
鼓勵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場景開發
面向場景的應用開發,是激活公共數據要素潛能、實現公共數據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應堅持以公用利益為目標,探索特定場景下的專區多源融合應用。
深化需求導向,拓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應用場景。全面落實國家“數據要素×”行動計劃,重點聚焦工業制造等12個重點行業和“文化+科技”等湖南優勢特色領域,以我省入選國家首批“數據要素×”的典型案例“文物數據資源融合應用”為樣板,集中開發一批典型應用場景。率先在長株潭都市圈等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加大對普惠金融、醫療健康、鄉村振興、社會治理等重點領域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扶持力度,圍繞業務辦理、數據分析、服務查詢等場景,打造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應用模式。
加強場景管理,實現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有的放矢。加快出臺省級公共數據應用場景分類指引,明確“一場景一申請、一場景一審核”授權原則。各級公共數據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重點審核場景的必要性和應用的可行性,并通過模擬應用展示、專家論證評價等方式評估授權申請與場景應用的匹配度,保障授權目的與應用效果相一致。
落實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全程監管
應針對公共數據共享利用的周期性、授權運營的過程性特征,不斷創新監管手段,形成貫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多層次監管體系。
強化多方監管,確保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全程合規。明確政府的監管職責與運營主體的自我規制義務,建立“公共數據開放負面清單和授權運營負面清單”,把好公共數據共享利用“入門關”;通過開展公共數據開放風險評估、發布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年度報告等方式,將合規監管貫穿授權運營全流程和公共數據開放利用全周期;各級公共數據主管部門應加強與同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協同執法,做好違法預警監測,防范超越授權利用數據風險;深化運營安全合規指導,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合作的監督模式,定期對應用場景進行風險評估和合規檢查,確保授權運營的場景開發符合預設公共服務目標。
創新監管手段,提升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監督效能。綜合運用物聯感知、掌上移動等新型智能化“互聯網+監管”措施,不斷提升監管效能;一體開發建設智能化監管模塊,實現公共數據采集、處理、脫敏、匯集、共享、利用全鏈條數字化追溯監管,確保數據來源可溯、去向可查,相關行為留痕、責任可究。
(文/展鵬賀 崔程新)


湘公網安備:43010302000524號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