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湘政發〔2025〕6號
HNPR—2025—00006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維護省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根據《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和《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規定,省政府對2025年2月28日前以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F決定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廢止《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試行)〉的通知》(湘政發〔1996〕3號)等23件規范性文件。
二、修改《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房產稅施行細則〉的通知》(湘政發〔2003〕14號)等11件規范性文件。
三、重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湘政發〔2017〕9號)等19件規范性文件。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湘政發〔2006〕7號)等15件規范性文件長期有效。
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41號)等193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施行。
上述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需修改的規范性文件,起草部門要抓緊完成修改,報省政府審定后公布,逾期未完成修改的,自動失效;重新公布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繼續施行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規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計算;2025年2月28日前公布且未納入此次清理范圍的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再執行。
附件:1.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2.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3.重新公布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4.長期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5.繼續施行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湘公網安備:430103020005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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